四川路桥拟回购注销1444.88万股限制性股票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8月,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已履行现阶段必需法定程序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计划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议案。

鉴于公司依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故不能或不能全部解除限售,公司将对这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05,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14,343,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公司将回购注销14,448,84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申报期间已届满,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369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448,84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计划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总计2,310,000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申请办理14,448,8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注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所涉相关人员及股票数量、回购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需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四川路桥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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